振動電機主要使用條件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1-24瀏覽次數:20
振動源三相異步電動機(振動電機)是將動力源與振動源合為一體的電動旋轉式激振器。激振力強且穩(wěn)定,激振力可以無級調節(jié),機體重量輕,體積小,結構簡單,安裝、使用非常方便,激振力受電源電壓波動的影響小,振頻穩(wěn)定,平穩(wěn)回轉產生低噪音振動,啟動迅速,停車平穩(wěn),全封閉結構,適用于任何無防爆要求的工作環(huán)境,多方位安裝,多機單機使用均可。
1)電機振動加速度不超過20g(g=9.8米/秒2);海拔不超過1000m
2)環(huán)境溫度不超過40℃
3)相對濕度不超過90%(溫度為25℃)否則應降低功率使用
4)電源電壓:380V;
5)電源頻率:50HZ;
6)絕緣等級:B級;
7)安裝型式:立式或臥式地腳安裝;任意方向;
8)激振力調節(jié)范圍:0~最大激振力;
9)工作方式:連續(xù)(SI);
10)定子繞組溫升不超過80K(電阻法);
11)電機激振功率和額定電流應不超過銘牌的數據,否則應降低激振力使用;
12)使用環(huán)境中應無導電粉塵、易燃、易爆及腐蝕性氣體。